雄安新区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5-03-13 17:40

2月28日,雄安新区召开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立春介绍《雄安新区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立春: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工作,特别是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雄安新区一直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工作。近年来,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公共服务局立足“两个并重”“三个并举”阶段特征,坚持服务承接疏解,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细化实化疏解社保政策,目前133家一、二类疏解单位的5200余名新招用员工在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北京9项高频社保事项可在新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雄安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实现人社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图书借阅4大场景京雄互通;坚持服务项目建设,完善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在全省率先将项目参保人员年龄放宽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实现在建项目和重点人员全覆盖,建设“守护心脏”工伤预防服务中心,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坚持服务民生保障,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全省最高,被征地群众两项补贴始终足额发放,社保扩面任务超额完成……以久久奋斗托举人民“稳稳的幸福”,社会保障事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建立健全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相衔接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新区不断创新探索,紧扣国家政策导向,汇聚权威专家力量,充分调研各地经验,广泛听取用人单位、一线职工等意见建议,研究出台了《雄安新区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办法(试行)》,制定了13条具体举措,整体可以概括为“三聚焦、三突出”。

  一、聚焦服务疏解,突出以“小切口”撬动“大突破”

  2023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围绕雄安新区现阶段建设发展迫切需要,提出了一揽子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特殊支持政策。

  围绕落实落细中央一揽子特殊支持政策,实现“三个不低于”,我们坚持做强第一支柱,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制定疏解政策,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总体不降低。努力做有特色的第三支柱,2022年11月成功入选全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新区是36个入选城市中唯一的地区。同时,积极做大第二支柱,此次出台的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就是我们在第二支柱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

  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的建立,对于疏解企业和疏解对象而言是“双重利好”政策。疏解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将员工福利由“五险一金”提升为“五险二金”,提升职工福利待遇,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还能利用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合理节税。疏解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一份养老积累,不仅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还能够有效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切切实实让疏解人员感到“来到雄安优于北京”。

  二、聚焦改革创新,突出以“争第一”实现“创样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新区锚定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目标,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了“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的概念,并研究制定了一套成熟的落地机制。

  分类施策,小步快跑。《办法》坚持既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又要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对于国有企业、一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企业提出了分层分类、弹性实施的原则,不搞一刀切。要求国有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应建尽建和覆盖全体,但对于一般企业可视经济负担能力采取“小范围、低比例”的弹性原则。

  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办法》简化了企业年金建立、集体协商、方案制定等程序,比如提出企业年金方案可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公示等多种方式确定,不再对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做硬性要求。同时,优化了备案服务模式,在“雄安智慧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上开发建设“企业年金备案”系统,实现线上备案。

  多措并举,多重利好。建立企业年金除了能让企业和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办法》还规定了增加落户积分、优先评选劳动和谐单位、优先纳入雄才创业计划、就业见习单位等多方面利好,比如落户积分支持政策设置为企业年金缴费每满1年增加5分,多渠道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多维度构建企业年金的“雄安方案”。

  三、聚焦改善民生,突出以“一件事”惠及“一片人”

  在这里,我们要跟大家说明的是《办法》适用范围很广。对于企业而言,在雄安新区注册登记的所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都可建立企业年金,并非只包括疏解企业。对于职工而言,除了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职工外,我们也鼓励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纳入企业年金范围内,让更多人享受改革红利,助推改革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新区“并重”“并举”阶段实际,精心组织《办法》落地实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奋力推进雄安新区民生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环节:

  问题1:请问,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的初衷是什么?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副局长张京: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营”的模式,初步发挥了补充养老的作用。按照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有15.55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218万人,积累基金3.5万亿元。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发展虽然稳中有进,但总体覆盖面和受惠面仍然较窄,受限于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制度政策了解不足、建立流程复杂等多重因素,企业年金尚未进入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决策视野。

  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并重阶段,疏解单位、人员正有序向雄安新区转移。随着承接疏解进程不断加快,大量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入驻新区,为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疏解企业员工未来养老待遇水平,让他们共享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成果,实现更高质量、更有尊严地养老,雄安新区在人社部、河北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下,首创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降低建立企业年金门槛,创新企业年金的运行机制。一方面,企业年金作为员工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测算,坚持长期投入,增加的养老金可达到在职时工资收入的10%~20%,进一步提升新区对优质企业和人才的吸引力,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在雄安新区创新实践,探索和积累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的做法和经验,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完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问题2:据了解,建立企业年金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请具体介绍一下。

  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宝香:建立企业年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二是个人所得税方面。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3:请介绍一下新区的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还有哪些支持政策?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副局长张京: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发挥企业年金的保障功能和激励功能,《办法》将企业年金作为一个“加分项”,与积分落户、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等具体举措结合起来,鼓励更多高层次人才来雄安创新创业。其中落户积分支持政策,设置为企业年金缴费每满1年增加5分,较社会保险参保分值设置高2分,体现企业年金的鼓励性质和对高端人才的吸引作用。将企业年金建立情况作为“雄才创业计划”“就业见习单位”“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优先条件,鼓励新区高新企业、创业团队等为高层次人才优先建立企业年金,将企业年金作为一项积极的管理手段,利用福利沉淀实现有效激励,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问题4:《办法》里提到了简化企业年金建立流程,请问具体如何实施?

  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副主任李兴子:现行企业年金建立流程通常涉及集体协商、方案设计、计划选择等多个环节,我们制定《办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来扩大新区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在具体实施上,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建立模式更弹性。允许用人单位“小范围、低比例”起步,企业年金建立初期可以优先为核心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建立年金,逐步扩大至全体职工;同时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确定缴费比例和方式,通过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负担。

  二是民主程序更灵活。用人单位可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公示等方式确定企业年金方案,不再对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做硬性要求。同时在《办法》中提供了企业年金备案函和方案范本,用人单位只需按照范本填写主要内容即可完成方案设计。

  三是备案服务更优化。在“雄安智慧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上建设“企业年金备案”系统,通过养老保险一、二支柱数据联动,简化企业年金建立过程中的信息筛选和比对工作,缩短备案时限,提高备案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常态化宣讲机制,联合专业机构组成政策宣讲团,多种形式开展制度宣传解读工作,为企业量身定制养老保障方案,推动《办法》在新区落地生效。